溱湖路小木船商鋪項目,經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批準,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對溱湖路小木船商鋪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租。現制定招租文件如下:
一、招租場所:
溱湖路3條小木船商鋪
二、租賃條件、底價及租期:
1、租賃條件:
溱湖路小木船商鋪經營項目為工藝品、日用品銷售,具體以出租方審核為準。
2、底價及租期:
溱湖路小木船商鋪為7600元人民幣/年/條,租期1年,租賃起始日按實際交付日起算;
三、競租人條件:
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18周歲以上且具有營業執照、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社會自然人(法律、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)均可參與報名競租。
四、履約保證金:
1、履約保證金:溱湖路小木船商鋪招租項目履約保證金為1年租金的10%,在競得后與招租人簽定合同時和租金一起繳納。履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,承租人履行全部義務并將招租人全部證件和固定資產(含裝潢及不可移動部分)交給招租人后無息退還。
五、公告時間:
2023年5月9日14:30時至2023年5月12日17:00時。
六、報名時間及地點:
1、時間:2023年5月9日14:30時至2023年5月12日17:00時。
2、競租人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:自然人報名須提供營業執照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、競租誠信承諾書。法人或其他組織報名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的原件、競租誠信承諾書;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,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。 聯系方式:鄧宏俊13775797578。
七、競價時間及地點:
1、時間:2023年5月14日15:00。
2、地點:溱湖風景區集散中心一樓會議室。
八、競價時發現以下情形之一者,競價作廢:
1、報價低于底價的;
2、競價書填寫不清楚,無法確認報價價款的;
3、競價書未簽名的;
4、競價書涂改后無法辨認的。
5、競價時未按照投標額檔次進行報價的。
九、招租競價及承租人確認方式:
1、本項目采用一輪報價,即各單位的報價單中的報價即為最終報價,最高報價者為承租人。
2、本次招租競價檔次為0.02萬元人民幣或0.02萬元人民幣的整數倍,可跨檔,上不封頂,也可以為底價。
3、如遇最高報價相同時,則由出租方代表在監管下現場抽簽或者由原承租人優先競得。
4、成交結果將在溱湖旅游網站公示1個工作日。公示結束后無異議,招租人發出成交通知書,成交人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招租人簽訂租賃《協議書》,承租人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租金全部繳清,并同時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。履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,成交人履行完全部義務并將招租人全部證件和固定資產設施(含裝潢及不可移動部分)等交給招租人后無息退還。
十、競租人報名前應認真咨詢、了解或現場踏勘本次招租項目的情況,競價時主持人不再回答競租人提出的有關任何問題,未咨詢或對本次招租情況不了解而參加競價的責任自負。
十一、本次競租活動如有2人以上報名參加(含2人),競租活動正常進行,如只有1人報名,或有效競租人只有1人,招租方有權作如下選擇:
1、宣布招租失敗,重新招租。
2、與報名者或有效競租人根據本招租文件規定在底價以上(含底價)協商簽訂合同。
十二、競租人如未按《招租公告》規定時間、地點參加競租(遇有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),作棄權處理。
十三、競租人必須遵守本招租文件,不得阻撓其他人參加競價,更不得圍標串標和弄虛作假,從而損害招租人的利益,一經發現,將取消其競租資格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。
十四 、特別提示:
1、競租人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,詳細咨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關情況,并可自行去現場踏勘。競租人一旦報名后,就視同對本公司擬租房屋的現狀等招租情況已完全了解和認可,并愿承擔相關責任。
2、承租人取得招租房屋后,須自行辦理工商、國土、質監、安監、稅務、環保等政府職能部門批準的生產經營權手續,相關費用自行承擔。
3、承租人在取得租賃權期間不得將該店鋪轉租,也不得擅自改變出租人房屋結構、固定資產現狀。承租人必要的裝修、改造必須經出租人及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,所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。承租因需添置固定資產所產生費用由承租人自負,與出租人無關。租賃期滿,經出租及承租雙方現場確認后,可移動資產由承租人自行處置,不可移動部分須原封交給出租方,出租方不承擔相關費用。合同期滿后,如房屋繼續出租,同等條件下,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。
4、租賃期間生產、生活原料由承租人自行解決。
5、租期內如遇政府規劃或政策調整等原因,合同自行終止,承租人應無條件搬讓,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、實際繳付租金及實際租用年限結算。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履行的,其房屋裝修改造、固定資產添置以及其經營投入損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擔。特殊情況,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。
6、出租房屋的水電、通訊、電力及物業管理等費用,由承租方負責,自行承擔。
7、租金繳納方式為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。
8、競得人不得反悔,不得轉讓,不得分租,如在規定時間內拒絕簽訂《租賃合同》,或在合同簽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清履約保證金的,要承擔一切違約責任。招租人將組織重新招租。
9、成交人在經營期間,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遵守招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,嚴格提按照《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招租項目管理細則》執行,服從景區的統一管理。如不服從管理、不履行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規定的事項等,則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有權開出罰款通知單(200元-2000元/次,直接從成交人上繳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)。情節嚴重時(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投訴等),除進行處罰和賠償外,還要追究成交人相應的法律責任,同時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可單方終止協議,且不返還剩余租金和所有保證金。
10、成交人必須貫徹“以人為本,創造游客滿意”的經營理念,遵守商業道德,不得損害消費者利益,文明經商,明碼標價,不得引起游客任何不滿或投訴。
11、成交人應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。
12、成交人的日常經營不得影響、污染周圍環境,并確保做好租賃區域內環境衛生。
13、成交人進場經營后需按章納稅,不得弄虛作假。
14、成交人須及時上繳水電費等,實用實結。
15、成交人開業前應配好相應的安全設施,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定。如因此發生安全事故、投訴事件或造成景區損失,由成交人全額負責,景區不承擔連帶責任。
16、成交人須確保每日正常經營,中途不得無故停業。同時須確保經營時間與甲方相同,不得影響甲方正常運營,不得影響景區對外良好形象。
17、成交人須按景區要求統一著裝及佩戴工號牌,費用由成交方承擔。
18、成交方所聘用的人員,須經過甲方把關同意后聘用。成交人對所有用工情況應報至景區主管部門,并辦好相應手續,管理參照景區的《員工手冊》及相關經營管理制度執行。
19、如因成交人經營的服務質量、與游客發生各類糾紛、投訴等均由成交人自行處理,如成交人處理的結果讓游客不滿意或對景區產生負面影響,則景區有權協助處理,最終須確保游客滿意,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。
20、景區如有重大活動、相關區域景點改變、場所調整、規劃建設或規劃調整需要,成交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,雙方終止租賃協議,互不追究責任,由景區一次性退還乙方余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。
21、雙方租賃協議解除、終止時或租賃經營期限到期時,成交人須主動將場地及設施交予景區,撤出所有私人物品和銷售商品,否則每日承擔違約金1000元。如成交人有損壞或影響景區設施或物品的,要進行市場購價或造價的賠償。
十五、本招租文件解釋權歸招租方。
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
2023年5月9 日
返程碼頭玻璃制品店招租
報價單
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:
我愿以年租金人民幣 元/年,承租溱湖路小木船商鋪,并對擬租賃物的現狀等招租標的已完全了解和認可,并愿承擔相關責任。
競租人(簽字或蓋章):
2023年 月 日